周继华律师
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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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华律师,广州医疗侵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西安市卫生、公安、检察等多个部门日前共同研究制定了,其中规定五种非法行医情形将会被移送公安机关。
据了解,规定,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非法行医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对具有下列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行为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一是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是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是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是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者;五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非法行医罪刑满释放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应认定为符合上述第五项规定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漏诊误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换句话说,只有漏诊误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又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认为构成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比如若患者病情演变所致,与被告的漏诊误诊无直接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就不具备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即使存在过失行为,但只要此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对于漏诊误诊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过错损害,受害人还是有可能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索赔,这个赔偿标准比国务院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高出很多。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误诊与漏诊属于医疗事故吗怎么规定的知识,我们可以知道法律对误诊与漏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误诊与漏诊的话,医务人员或者患者本人都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